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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我要看书 (2 / 5)

还不赶快来体验!!!

        第二次是在书店,总算看到了“主视图”。

        第三次是在职工学校里,知道了她的尊姓大名,丁娟娟。

        如果问起武文杰他对丁娟娟的印象,大概有这么三方面吧。

        一是养眼。这个自不消说,无论是发型、容貌,还是体态,对了,还有衣着,看着都挺顺眼的,不,挺好看的。

        二是神秘。尤其对武文杰来说,与丁娟娟的相识过程,就带着点神秘感。当然,这只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她在交往当中,自然流露出的一种含蓄内敛,没由来带给人一种神秘感。

        三是略有些骄傲。跟她那位初中同学车车比起来,她的“傲”又略有不同。车车的骄傲,带着一种豪迈的霸气,而丁娟娟的骄傲,则透着一缕若有若无的清高。

        武文杰原打算直接把书拿给老七,但他觉得,书的扉页上“丁娟娟”三个字着实有些扎眼。究竟为什么扎眼,他也说不出来,只是觉着有点不大合适。

        他想了又想。如果拿个小条贴在上面,那看起来就像个恶心的补丁,显得不伦不类。等再还给人家的时候,他未必能撕得干净。弄不好再给人扯出一个大窟窿来,显然就不合适了。

        要么干脆把扉页撕掉,等老七用完了,还给人家之前,再把扉页粘上去。

        可仔细看了一下书的装帧,无论怎么操作,都会留下痕迹。人家借给你新新的一本书,还回去时却像做了个移植手术,留了个大大的疤,这不是给人添堵吗?

        思来想去,没有好招,武文杰只好拿出他的看家本事——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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