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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河南的盐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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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大哥,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城里有三千多官军,这要是打起来,我们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呢。”“我还能害你们吗?放心,跟着我没亏吃。”

        阎可义身边聚集着一大群他的发小兄弟,阎可义的家乡是汲县,也就是卫辉府的附郭县,所以在卫辉府城中有很多熟人,这些人有的在本地当兵或者当团丁,有的则没什么固定职业,不过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副业:贩私盐。

        “最近买卖越来越不好做了,潞府最近贩私盐,就不许我们干这行,抓住就杀。官兵来了之后也和他们合伙了,有个叫杨大福的千总最他妈不是东西,三天前在东关外一口气杀了二十多个淇门镇来的盐贩子。再这样下去,我们都没活路了。”

        明初实行开中法,朝廷发布招商榜文,让商人将粮食运到指定的边塞粮仓,以此换取盐引,凭盐引到盐场取盐,再运到指定地区销售。每逢要补充国库存粮、赈济灾荒的时候,朝廷也经常用盐引让商人运粮。

        到了明朝中后期,官商勾结,豪势之家把持盐务,高价倒卖盐引。甚至出现了不送米到边疆就能拿到相关收据,去盐场支盐的情况。合法商人的权利被严重侵害,国家的财产也这样流入了豪商之手。其中,藩王和勋贵起到的作用尤其恶劣。

        弘治皇帝试图清理盐政,他继位的时候,“两淮运司连年称过引盐一百余万,而商人所缴截角引目十无二三,如不严禁,则奸商投机不已,盐法更坏”。弘治帝以叶淇改革盐法,不再让商人纳粮,而是让他们直接交银子,再由国库统一拨银到边疆去籴粮。

        粮食缴纳过程中的弊端倒是避免了,但边军将领的贪污也更方便了。居住边地的盐商大量迁往内地,边地粮价暴涨。

        而且,弘治帝对于自己的家人非常纵容。张皇后之弟寿宁侯张鹤龄的家奴朱达申领盐引六万九千引,只要转手倒卖,即可获利数万两。户部不肯批准,但是以“深情”著称的弘治皇帝却特批允许。

        户部主事李梦阳弹劾张鹤龄“招纳无赖,网利贼民,夺人田土,拆人房屋,虏人子女,要截商货,占种盐课,横行江河,张打黄旗,势如翼虎”,结果被下狱拷打。总算弘治皇帝还没糊涂到家,拒绝了张鹤龄要李梦阳命的要求,反而让他官复原职了。

        张鹤龄从此变本加厉地侵吞国家资产,两年后,他又和弘治帝的舅公庆云侯周寿勾结起来,意欲侵吞盐引一百八十万引,户部尚书韩文上疏反对:“国家盐法,专以备边。今山、陕大饥,寇方大入,财政紧张,运输艰难。为何坏祖宗成法,忽视边防大政。”恰逢弘治帝去世,没来得及批复,但是新继位的正德帝还是很快批准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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