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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牌彩雕”愿景:通过对空间的研究、设计与创新,赋予空间独特的艺术要素,满足人们对空间愉悦的需求。
林强又根据会议上大家的提议,对那份区域总经销合同进行了精心修改,并定了最终稿。这份合同的出台,也正式拉开了潮牌彩雕背景墙进军内地市场的序幕。
合同的甲方自然是指潮牌企业了。宗旨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在指定区域内分别投入资金、技术、人力、物力等,共同推动“潮牌彩雕”品牌的发展。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区域总经销,经销产品为“潮牌彩雕”牌瓷砖艺术背景墙,并颁发区域总经销授权证书。
乙方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营业执照的法人组织,且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资金实力、先进的营销理念及健全的营销队伍、强大的销售网络和市场开拓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合同期限为一年,合约期满,双方协商签订新的区域总经销协议书。
在合同里,林强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所有的经销商都要缴纳加盟费!并定下了加盟费的标准:省级总经销加盟费八万元,市级加盟费五万元,区级加盟费三万元。
之所以敢收加盟费,是基于林强对自己产品的赢利能力有绝对的信心,且他给予经销商足够诱人的优惠条件,不但给出的经销价低至出厂价的7折,销售达到不同的额度,还会有相应的返点回扣。
当然这些加盟费也不是白收的,正式签订合同之后,公司会给加盟经销商们统一设计专卖店的装修,且给予每平方500元的装修补贴,其中包括乙方专卖店样板和铺地用砖、如需公司制作喷绘等宣传物品,均折价计入补贴。专卖店要符合甲方装修标准才能给予装修补贴;专卖店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订货额的10%返还乙方,作为装修补贴,该返点在次月返还,不设返还期限,返完为止。若双方提前解除合同,则该装修补贴返点同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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