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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别激动,我是一名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真的有人因此攻击程柒女士,我将自愿为她辩诉。
——前面的人,能不能发个指路链接,我要去喷死那个人。
——我是当日被救的人之一,我愿意证明自己是自愿被救。
……】
“靠了!”庄贤德突然喊道。
“怎么了?”表情恍惚的看着自己被送上救护车的陆明问道。
“我儿子给我发消息,说有人发帖说程柒属于什么无证行医,没有什么行医资格证。”
“什么意思?”陆明有些没反应过来。
“意思就是说,好像她救人属于违法吧。”庄贤德想了想,用自己的语言总结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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