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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已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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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李安娜死亡案!
与今日发生的一起女子死亡案,嫌疑犯安康(目前依旧在逃中)。
案件疑点——现场仅发现安康和死者李安娜的指纹,成为了证明只有安康在场目睹李安娜死亡的重要线索。但是在杯子中发现了安眠药的成分,可以另作假设为两者中有一人,或者两人都中了安眠药!如果这个结果成立,就代表安康并非凶手,凶手是另有其人!但仅凭杯子中有安眠药不足以证明安康不是凶手!(另外,被下了安眠药的杯子上仅仅只有安康的杯子,那么现场的情形是安康中了安眠药的很可能只有安康一个人)。
最后,如果凶手是另一个人的猜测成立!
那么成立的理由恐怕就是得从那个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小女孩说起!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小女孩的死亡并非意外。毕竟会用棺上棺这种机关来伏击动机关的人,会是巧合嘛?自然是不会
如果小女孩的死亡不是巧合,那么方向就应该放到了那个被小女孩说做来回出现在李安娜家附近的陌生男人身上!而且这人还在小女孩家外的排水道管上面还发现了陌生人的指纹。(另补充,这指纹很可能是东区分局某个人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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