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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暮情救了李芒之后,李氏对他的印象那是好的不得了。虽然,李氏很看重李民胜过李芒。但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啊。李芒也是她的心肝啊,是她身上掉下的一块肉。
这个时候,李氏听到了暮情这么说自己的儿子,可见自己的儿子是个有出息的。她不由得笑了起来对着李民道:“民儿啊,既然暮公子说你行的,那么你应该是行的。这样吧,明天那就给我回去书院读书,平日里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你就不要回家来了。”
李民不由地露出了苦笑的神情道:“娘,你也太狠了吧。居然这么对我,不行,书院我肯定会好好去的,书我也肯定要读的。但是,家里我肯定是要回来的。长时间见不到你们,我都要想死你们的。”
李民还故作不依不饶的样子,扭了一下身体。这下子,可把屋子里的人都逗笑了。
李家的人走了,怀着感激的心情。
暮情看着李家的人走了,一下子屋子里又开始冷寂了下来,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虽然,前世的他为了养好身体,多活些日子,性格很静,喜欢看书。但是,其实在暮情的骨子里,他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前世,他的身边就有不好漂亮的丫鬟,可惜他从来没有碰过,为了怕心脏太剧烈跳动而早死。现在好了,他有了一颗完整的心脏,那么,他就可以娶妻生子了。这是他的一个宏愿,今年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性了。想到这里,暮情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了一丝温柔的笑意。这与他平时锋芒毕露的样子很有些不同。
榕城的夏天很热,有一种热气源源不断涌了上来的样子。走在了外面,就会有一种被热气包围的感觉,热得要死。暮情这个时候,穿着一身的麻衣麻裤,这些衣服都是李怀德让人送来的。送了不少的新衣服过来,就连好的衣服都有好几身。不过,暮情没有穿那种稠衣。毕竟,在乡下农村,走在地上随处都可以看到一个个的水潭。如果不小心,一脚踩下去,脏水就溅上来了,衣服上就是一块的水,简直就是浪费好衣服啊!
乡下是很热,好的房子呢,也没有几处。暮情穿着凉快的麻衣麻裤,长长的头发被扎了起来。还别说,昨天,暮情洗澡的时候,就算是用了皂角,这身上都搓下了好一层的油污。尤其是头发,似乎是好久没有好好洗过的样子,简直脏的,连换了盆里的水好几盆,才终于洗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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