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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养小崽(51) (9 / 12)

还不赶快来体验!!!

        好在泰国有专业搞这行业的公司,到时候律师、俩股东都可以帮忙找,包括过户手续,就像国内二手房中介一样。

        但这样也不是万无一失的。

        毕竟泰国股东不是实际出资人,但是法律条文上他们又占有相应股份(51%),这就造成了风险可能性。

        还有政策风险,针对这种外国人用成立泰国公司方式持有别墅和土地,政府一定是一清二楚的,但是现状其实就是一种政府默许方式,毕竟能促进经济么。

        但是万一不默许了呢,找谁说理去。

        对于政策风险,俩律师都没好办法,只能认倒霉。

        不过对于找泰国股东那个,他们倒是给出了不少“阴招”,不愧是大律,脑袋就是活。

        他们告诉她,可以让泰国股东签署相应文件,推举她为唯一签字法人,再签一个股权转让协议。

        这还不算,泰国有条法律——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再签署一个租赁协议给自己,泰国法律最长租约可以是30年+30年,这样即使万一产生了不可预期的风险,房子(地皮)还可以使用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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