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一年后,先去了布莱顿,后去了普尔,如今由于某个呆毛的关系,身上带着的金币和年初在普尔挣的金币都花在食物与住处上的三人在斯温登地区当起了佣兵。
事实上,若不是阿尔托莉雅极力反对的话,此时身穿那蓝边都快要被洗成白色,袖口和其它地方有破损的白色蓝边的高领战士服的里特依是说什么也不会接受护送商队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任务的。
原因不仅仅是很早以前就尝到了做生意的甜头的里特依喜欢蹲在繁华城镇的市场里卖一些他从森林里掏弄出来的东西,还是只有这样做才能让他活过五十岁。
当然,这不是里特依贪生怕死,或贪财什么的,是里特依不想被阿尔托莉雅活活气死。
去年秋天在离开王城不久便遇到了一个由十三个长相只能用‘歪瓜裂枣’这四个字来形容的膀大腰圆的单凭长相就能吓跑许多人的猛汉组成的强盗团的里特依原本打算拿他们给自己的佩剑和自己开开光。
奈何就在里特依打算先拿这个强盗团的团长给自己的佩剑和自己开开光的那一刻,阿尔托莉雅阻止了他。
但阿尔托莉雅这一阻止不要紧,要紧的是里特依被这个刚才被自己压着打的强盗团的团长趁机在腰上来了一脚,从而让他在‘床’(地)上趴了整整七天。
至于这个强盗团的团长为什么是在里特依的腰上来一脚,不是来一剑,那都是像吃饱了的猫逗老鼠玩似的里特依干得好事,他用他那削铁如泥的由陨铁制成的佩剑把这个强盗团的团长那钢制重剑削得只剩下剑柄了。
如果事情仅仅是这样的话,里特依也不会那么生气,理由在于不管是因为什么被人偷袭,那都是自己学艺不精怪不了别人。
最让里特依生气的是,阿尔托莉雅竟然把这十三个强盗给放了,尽管在这之前的她狠狠地教训了这十三个强盗一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