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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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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缓刑 (6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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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杜子轩,驾驶自用小客车,未注意车前状况,致被害人吴俊凯死亡,犯过失致死罪。」
「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态度良好,且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赔偿金额……」
审判长停了一下,看了一眼手上的文件。
「……赔偿五百万元。」
旁听席上,阿凯的阿公,身体僵了一下。
和解?
他从来没有签过任何和解书。
「……被告无前科,年纪尚轻,犯後态度良好,有悔意。」审判长说,「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法槌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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