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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兄弟三人,虽要钱也没钱,要人也没人,但俱生在了这折衷的机括上。我三人俱身携高皇帝血肉,别人要来这丹陛上,辄非先得要逾越过我三人血肉不可。
我前面无人可逾越,故离这位子最近。
我若不欲坐了,后面自然有人。后面人来了,前面人便多有碍眼。故定得要从我血肉上越过。其所越者,又不止我,非得连同我枝枝蔓蔓,一并铲了。
比如彼大臣、诸侯若襄扶晋王成功,那我这秦王成都一家必定都是要杀绝的。
加之春秋有陈婴以赵氏孤儿事杀屠岸贾,今人鉴之,定是一婴儿不能存留。
又比如彼大臣、诸侯若襄扶魏王成效,那我这秦王成都、彼晋王成功两家必定都是要杀绝的。”
何故?
我儿,你说得对:
治国之端在正名。
天无二日,国无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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