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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一个俗世里的婚姻故事(无主可跳) (2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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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上凛的兄长方家大爷方上准,原先是有一个说了媒、过了六定的新婚妻子的,这准新娘姓吴,人称一声吴小娘子。

        彼时,在世俗的眼光下,过了六定的人家,你家的nV儿虽则还没出门、还养在你自己家里,其实早已就是别人家的媳妇了。

        倘若在这个过程中,还未成婚的男方准新郎突然遇到意外一命呜呼了,那么这个可怜的nV孩子,也要为男方守一辈子的活寡,就这么白身一人,照旧被男方父母接到家里去做媳妇,代替自己Si了的这个未婚夫孝顺他的父母。

        若是这nV方的父母是个疼闺nV儿的,不想闺nV一辈子去跳这个火坑的话,只能低声下气地私下拿出加倍的金银财宝,去和nV婿的家人协商,求着让nV婿的家人写下一封“放妻书”,放了他们nV儿一命。

        否则,nV方的家人要是强y地不放手,不把自己的nV儿嫁出去守寡,那么男方家人即便是告到官府那里去,nV方家人都是理亏的。

        ——而未婚的小夫妻,若是nV孩儿先Si了,这个男子则可以当做没事人一样重新再娶。

        不过好在这道很不公平的法令,在元武元年的冬天,被怀着身孕的皇后劝谏元武帝废除了。

        自元武元年起,定了亲的男nV两家,倘若男子先Si了,则这道婚约自动作废,已经交付nV家的定礼亦不得要回。男家若是故意到nV家闹事、斥责nV家是“克夫命”的话,还要按照口出Hui语、中伤他人论处。

        不过话又说回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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