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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大字:故技重施。您想啊,冯家原来是高凉太守是不假,但他是汉人,无非朝廷任命的一个流官而已,没什么根基。只因为冯宝娶了洗夫人,冯家当初才为岭南第一蛮酋。如今您效仿冯宝故事不就行了?我家三哥还未娶妻,让他娶了冯氏之女,冯家成为皇亲国戚后,哪还有心情造反啊!”
“呃……”
崔耕听了这话,对崔珍还真有刮目相看之感。
崔珍的三哥,是拉达米珠所生,也算崔耕的嫡子。按照崔耕与默咄的约定,他应该姓阿史那氏,继承突厥的汗位。
只是现在,突厥都被大唐和回纥联手灭了,那个约定自然无效——不是崔耕毁约,拉达米珠自己就不同意。本来此子可继承突厥汗位,姓阿史那就姓阿史那吧。现在突厥都完了,儿子姓阿史那氏不但没啥好处,争取崔家的财产,还理不直气不壮,真是何苦来哉?
于是乎,在拉达米珠的强烈要求下,这孩子改名崔琐。
崔珍的建议,就是让崔琐娶冯氏之女,以成为皇亲国戚为条件,让冯家投靠过来。
这事儿还真有理论上的可行性。
不过,崔耕觉得崔琐的分量还差点儿。冯家的根基在岭南道的高凉,如果崔琐被崔耕封为某小国国王,冯家根本就借不上力。
有那么一瞬间,崔耕有些后悔定下崔瑜和宗煜的婚事了。要不然,让崔瑜娶冯氏女,冯家肯定就迅速倒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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