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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们又准备前往剑南道,找陈篡仁报仇。可惜没走多远,就被地方官抓住了。
本质上,这又一个“徐元庆案”,立即引起了朝野震动。
其实此案的蹊跷还是相当多的,岭南道是朝廷罪犯的主要流放地。若那么容易逃亡,还不早就跑光了?
一个十一岁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能从岭南道逃回洛阳,不用问,是有同情张审素的人在或明或暗的帮忙。
躲在暗处之人的小算盘也很好猜。
对于这种“为父报仇”的案子,朝廷虽然不鼓励,但都是从宽发落的。
贞观年间,绛州有个叫卫无忌的女子,其父为同乡人卫长则所杀。于是乎,卫无忌在一次宴会上,用一块板砖击杀了卫长则,并且向官府主动请罪。最后,唐太宗不但免了卫无忌的罪,还嘉其孝烈,给田宅嫁妆。
唐高宗时,濮州有孝女贾氏,父亲被同族人杀害,她发誓不嫁,将弟弟抚养长大,以报父仇。待弟弟杀了仇人之后,她取仇人的心肝祭奠亡父,又欲代弟服罪。高宗皇帝知道后,哀怜这姐弟俩,给予特赦免罪。
还有徐元庆案,在没有崔耕影响的世界里,是“杀其身,旌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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