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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薛稷却不让他如此轻易过关,慢条斯理地道:“临淄王还请稍安勿躁。即便是真的宁王给钱,王永亮收钱,也从律法上说不通。”
“什么意思?”
“我大唐律法有规定:和娶人妻及嫁之者,各徒二年,妾减二等,各离之,即夫自嫁者亦同。也就是说,若宁王承认买了王永亮的妻子,二人就都被流放两年。非但如此,宁王还得和那女子“离之”。所以,这个买卖是做不得数的。”
李成器气急败坏地道:“好吧,就算本王不是买的。那他们俩先和离了,本王再纳进来,就没问题了吧?”
“但是,人家夫妻和睦,举案齐眉,也没和离啊。”
“那没关系,把他们俩叫来,当面大家的面儿写份儿和离之契不就行了吗?本王就不信了,他们敢……啊,不,能说“不”字不成?”
崔耕道:“那可不一定呢。”
稍后,将王永亮招了进来,功夫不大,一名二十来岁,身材较为丰~腴的美少妇,也走了进来。
看来这就是王永亮的老婆柳氏了。
说实在的,在崔耕的眼里,这柳氏只能算是个美人而已,绝称不上多么出挑儿。这等姿色的,恐怕在宁王府里也是一抓一大把。宁王之所以干出如此事来,只能解释成对“人妻”的独特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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