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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幽求遇到的这个案子,貌似比较复杂。
莆田城里有一户人家,夫妻二人没有孩子,男的叫宁秋,族里边排行第六,人称宁六郎。
女的姓贺,颇有姿色,但与宁六郎关系不好,夫妇二人经常吵架。另外,传闻贺氏和表哥燕诩有染。
某日,宁家突然发生了火灾,贺氏安然无恙,宁六郎却被烧死了。
宁六郎的族人怀疑贺氏与表哥合谋,谋杀亲夫,就把这两个人抓起来送官。
刘幽求当了这么多年县令也不是吃素的,把宁家的族人臭骂一顿,以查无实据为由放了贺氏和燕诩,然后再暗中派衙役盯梢。
很快,刘幽求就拿到了贺氏和燕诩通奸的证据,再次把他们捉拿归案。
按说现在该真相大白了吧?没有,二人对奸情供认不讳,但并不承认合谋杀人。
这回刘幽求可为难了,杀人罪是死刑,但苦于没有证据。
单纯按照通奸罪来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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