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11.辩难西朝堂 (2 / 4)

还不赶快来体验!!!

        “这......”还没等薛蕃搭上话,高岳便说,“我唐上都东市内,回纥、胡商公然暗藏兵刃,按唐律里的卫禁律,当绞——又不知薛舍人读唐律否?”

        “我!”薛舍人语塞,旁边的刘逎急忙辩解说,“回纥乃是化外之地,习俗制法与我唐不同,携带兵刃并无可质疑之处。”

        “刘大夫谬矣,唐律里是这样说的,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岳虽官微人轻,可毕竟是朝廷命官,又属中国人,和回纥为‘异类’,现以无刃之身遭回纥人斫伤,另有妇人被同一罪犯斫死,刘大夫居然还以回纥习俗制法与我唐不同来搪塞,岂不是贻笑于天下!”

        原来高岳所引的《唐律疏议》,里面确实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意思便是假如二位新罗人,在唐朝境内产生争讼,那便送至新罗”蕃长“处,由新罗法律来裁定处理,这便是所谓的“属人法主义”。可“异类相犯”时,也即是说如果“化外国人”侵害中国人,或中国人侵害“化外国人”,抑或两不同国的化外人有争讼,便“以法律论”,即按照唐律处理,这就是所谓的“属地法主义”。

        现在高岳和那身死的妇人都为唐人,被回纥醉汉无端伤害,自然要按照唐律处理。

        高岳一席话,直接戳破了“三司使”刘逎根本不懂法的真面目,气得对方不再说话。

        那边郭小凤也是听得目瞪口呆,内心更钦佩高郎君了,可下面更担心“我兴起挥刀杀了两名胡商的事,又该怎么说呢?”

        “那高岳你反手杀害回纥人又怎么解释?别人虽用刃伤你,创口甚浅,可你却伤人至死,罪无可恕。”薛蕃又开始穷追不舍。

        窦参始终冷着脸,坐在那不发一语。

        高岳心想MMP坐着这朝堂的都是群什么样的法盲和无耻之徒啊!看来郭小凤眼前说的话是没错的,估计胡商平日里就暗中贿赂不少朝中官员,再加上所谓要从回纥那里买马的政策,才会有这么多混蛋事发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