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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 乔迁之喜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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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家旁边就种着一棵秋枫树,很大,至少得有二三十年的树龄了,我的童年差不多都是在那棵树下度过的,现在那棵树已经不在了,应该是死了,或是被砍掉了。”

        说到了老爷子神色间不禁有点唏嘘。见此,顾辰忙安慰道:“这么多年了,那棵树被砍掉也是很正常的,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走出别墅就可以看到整片的秋枫树,比一棵可是要壮观多了。”

        他事先并不知道老爷子对秋枫树情有独钟,之所以选择秋枫树作为庄园的主要树木完全是他的个人喜好。

        看到整桌的人都看着自己,顾夏华笑了笑,说:“人老了就喜欢回忆,快吃饭吧,等会还有事要做呢。”

        吃完早餐后,按照习俗举行了一些仪式,比如安神位什么的,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到快中午的时候,邀请的客人都陆续到了,曾志韦夫妇、王京、周闰发、张国容、梅艳方、钟楚虹、张漫玉等等,共近二十个人,每个人都带着贺礼,这些贺礼并不一定都很贵重,话说就算是再贵重的东西顾辰也看不上,关键还是得有特色,比如曾志韦就送了一只估计刚出生没几天,被一块黑布蒙着眼睛的小狗崽,当箱子被打开,看到里面连绒毛都没长几根的小狗崽时顾辰着实被雷了下。

        曾志韦把顾辰的表情看在眼里,哪会不知顾辰在想什么,但是他却颇为神气的说:“你别小看这只狗崽,它可不是一般的狗,是西藏特有的藏獒,藏獒知道吗,那可是有狗中之王称号的神犬,在西藏人眼中藏獒是有灵性的,非常忠诚,一生只认见到的第一个人为主。而且这只狗崽的母亲是一只纯种的白色藏獒,以后长大了也极有可能是白色的,那可是藏獒中的极品,更难得的是它前天才刚出生,一出生眼睛就被蒙上了,还没见过任何东西,一会你把它眼睛上的布拿掉,它一看到你就会认你为主了。为了得到这只狗崽我可是废了不少功夫的。”

        听到曾志韦说这只跟普通小狗崽没什么两样的狗崽是狗中之王——藏獒,且极有可能是藏獒中的极品——雪獒,顾辰着实小小的惊喜了一把,他前世并没有养过狗,不过对藏獒的盛名还是了解的,在庄园里养只藏獒倒是不错,同时他脑海中冒出了一个想法,是不是该在庄园里养些小动物,比如松鼠什么的,刚好庄园里也有种一些松树,这样也能增加一些自然的气息。

        越想顾辰越觉得是个好主意,否则庄园这么大,种了这么多花草树木,却只能看到人,难免有些单调,接着他又想到了一种非常温顺却又非常有趣的动物——草泥马。草泥马学名羊驼,原产于南美洲,由于其外形呆萌可爱在全球广受喜爱,他前世也曾见过羊驼,挺喜欢的。

        在小宴会厅内享用了一顿丰盛的午餐之后,顾辰亲自带着众人在庄园里参观了起来,看着路两边园林般的风景,与顾辰同坐一辆车的曾志韦羡慕嫉妒恨的说:“你的生活实在是腐化了,住着这样大型的豪华庄园,衣食住行还有专人伺候着,都赶得上古代的大地主了,堕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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