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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店里头的其他人还都在乐呵呵的看热闹;可是渐渐地,随着那两伙人战斗升级,战场也逐渐转移扩大,酒瓶碗碟四处乱飞,一个不小心就有被误伤爆头的危险。于是大家顾忌起自己的安危,饭也不吃了,账也不结了,纷纷作鸟兽散。
常河和都琦因为以前没少看人打架,甚至自己也参与过不少次,所以倒没有那么慌张,只是见有机会名正言顺的逃单,便也乐得捡便宜,趁店家乱成一团的时候也穿上外套跟着众人向外跑去。
刚刚跨出大门,两人便看见马路边上停下一辆悍马。车门气势汹汹地打开,几个大汉拥着一个高挑的青年从车里跳出来,面目是一水儿的凶恶,其中数那个青年最标致但也最阴沉。
这烧烤店门前好死不死的恰巧有一道台阶,那青年杀气腾腾地顺着台阶往上走,而常河携着都琦正在下台阶,所以不可避免的,两组人几乎是肩膀蹭着肩膀的错身而过。
早在车门打开的一刹那,常河便认出那个戴着黄色墨镜的青年正是薛南珲,可是前有狼后有虎,这个时候也不能再转头回店里去了,所以他只能一边暗骂倒霉一边极力地垂下头,装作不认识对方的样子,并期望对方也不要注意到他。
然而事与愿违,尽管他把脑袋垂得快要贴上胸口,可是在擦肩而过的一刹那,他还是感觉到似乎有一道凌厉的目光射在了身上,叫他不由自主地浑身一颤。
过街老鼠似的贴着台阶边缘匆匆溜下去,常河偷眼往后一瞄,见薛南珲已经带着大汉们杀进店里,似乎没有闲工夫找自己的麻烦,遂长舒了一口气,放慢脚步走到摩托车旁,扶着车把叹道:“这倒霉催的,出来吃个饭也能碰上瘟神!”
都琦虽然没有遭到瞪视,但也被那帮人身上的煞气震慑住了。小小地打了个饱嗝,他一边回头往店里看,一边嘟哝说:“妈呀,我还是第一次离薛哥这么近。你别说,薛哥身上那股劲儿真跟其他人不太一样,一看就是个当大哥的,特别有范儿。”
常河嘴巴撇了撇,心说别人都只喜欢抱女人,就他爱对着男人屁股使劲,可不是不太一样么,缺德带冒烟的死基佬!
然而这话依旧是心里想得,嘴上说不得。清了清嗓子,他一拍车座发话道:“行了行了,别看了,赶紧走吧,咱还得把车送回店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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