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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一个穿着不太合身的厚棉衣的矮个子青年正站在那里探头探脑,与他视线相对后颇有些没心没肺的咧嘴一笑。
乔思思向来是不大喜欢都琦的,她总觉得这小子贼眉鼠眼,一肚子坏水,并一直怀疑常河会跑去混社会也多半是受了他的蛊惑。
不过毕竟那两人是关系不错的好兄弟,她也没法当面说什么难听的,于是只好站起身来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拎起空保温桶,低声对常河说:“我一会儿还要去打工,先走了,你们俩聊吧。记住你自己说过的话,以后别瞎混了,好好过正经日子,明白吗?”
常河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放心,我知道!”
乔思思看了看他那张五彩缤纷的脸,转头又瞥了一眼做贼似地溜进病房里的都琦,心里暗自叹了一口气,一言不发地快步走了。
待乔思思离开病房,都琦立刻凑到常河身边,挠挠后脑勺,试试探探地问:“哥,你还好吧?那个……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我去给你买点?”
常河转过头来,看着他那双滴溜溜乱转的大眼睛,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都琦这个人,时常会让他感到束手无策。一方面,他俩算是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彼此之间没什么秘密,互相也都看过对方最狼狈的窘样,平时一起胡闹一起玩,快乐起来是相当的快乐;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彼此足够了解,所以常河很清楚,都琦这小子,说他没心没肺都算是抬举,有些时候简直是恬不知耻,脸皮能比城墙还厚。
见常河不说话,都琦以为他还在生自己的气,于是委屈巴巴地一瘪嘴,拉着常河的手又说:“哥,你别生气啦……我也不是故意扔下你一个人的,当时情况紧急嘛,我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脚就已经跑出去了,所以就没来得及拉你一起……我、我要是知道他们下手那么重,肯定不能留你自己在那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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