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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 统制经济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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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而言,对国民政府而言,实施统制经济,具有以下特点:

        1、建立国家经济委员会,作为统制经济的领导机关。

        国家经济委员会隶属于内廷,受皇帝直接领导。第1任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由杨烜兼任,成员中有1个外国经济学家夏伊勒。

        夏伊勒本名叫霍华德.夏伊勒,是个德裔美国经济学家,主张政府在宏观层面干预经济。

        当时,资本主义国家多奉行“自由贸易理论”,主张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干预。夏伊勒的经济理论在美国没有市场,辗转来到中国,在暨南大学堂教授宏观经济学,受到杨烜的赏识。

        2、抓大放小。

        在经济领域,国民政府统制最为重要的领域,实施国家控股,主要包括军工、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干线铁路、电报通讯、能源动力、货币发行、邮政、食盐、粮油等领域。

        国家经济委员会将制订1份白名单,规定国家统制的领域。这1领域并非不对外资、民资开放,而是由国家控股,外资、民间资本仍可投资这1领域,只是没有决策权。

        国家统制可以以多种形式,包括国家控股、国家全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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