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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卖炮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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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烜故作嗔怒,说道:“李秀成啊李秀成,你好歹也是1师之长了,办事情怎么分不清主次先后?你要是这样,我以后有差事还敢交给你吗?罚你准备1桌好酒菜,为李尚书赔罪。”

        李秀成唯唯诺诺,当场安排手下准备饭菜。

        杨烜却转向李寿春,说道:“李尚书,你休要见怪。我国与天国不同,特别尊重商人。但凡有人带钱过来做买卖,都受到我国的欢迎。

        “韦志先是国宗,又携带了1笔巨款采购军火。李秀成这个没眼力见的,便去殷勤招待韦志先,反把你给怠慢了。这件事,请你务必见谅。”

        李寿春将信将疑,却也只好说道:“越王客气了。贵国肯卖军火给天国,天军必能如虎添翼,打起清妖更加得心应手。”

        韦志先为人谨慎,生怕得罪了李寿春,此刻便趁机说道:

        “感谢越王成全。我这次带了4十多万两白银,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能买1大批军火。事成之后,我1定带兵护卫李尚书回天京,再把军火分出1半献给东王。”

        按照太平天国的规矩,各地太平军每打下1城,掠夺到了金银珠宝,总要私留1小部分,把大部分财产送回天京。因东王总揽天国大权,这些财产也多由东王分配。

        外地太平军向天京献财的多寡,是杨秀清衡量太平军将官能力、忠心的重要因素。即便韦志先是韦昌辉的弟弟,也必须乖乖地把买到的军火分出1半给东殿。

        之前,韦家长子韦志滨与杨秀清的妾兄争夺财产,韦昌辉含恨把哥哥5马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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