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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艾弗森的身体天赋,此时场均可以打43分钟,对于一场48分钟的比赛来说,相当于他可以一直打一直不下场,只要他的状态出色。
“艾弗森突破,又是过掉了纳什,随手将篮球抛上了天空。
哐当——!
内内拉希里奥又是吃饼,空中接力,将篮球送上了篮筐。
以前在76人队,是四人防守,一个进攻,艾弗森没得选,只能自己进攻出手,他的助攻实力没能展现出来。
现在掘金队是一个人进攻,其他四人也进攻,艾弗森可以看情况来决定,是攻还是受……
不,是攻还是传。
这才是他的自由,他的助攻能力似乎比纳什更强……”
不是似乎,而是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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