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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留住朝歌。只能笨拙的横冲直撞,把自己碰的头破血流。
尽管他想和朝歌大吵大闹,质问他为什么连一丝一毫机会都不肯留给他,可慕昭也明白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道理的,就像他喜欢朝歌。
就算明知道朝歌不喜欢他,他也还是喜欢朝歌,特别喜欢;同样,朝歌不喜欢他,也不需要任何理由,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他也曾想过,是不是自己能和纪骆白一样,长袖善舞,懂得哄朝歌开心;或是像祁星海一样,对朝歌伏低做小、撒娇示弱,朝歌就会对他另眼相待。
可凡事没有如果,这样的假设根本没有意义。
他如果能同纪、祁二人一样,那么他还是慕昭吗?他是不是就变成了二人的仿制品,永远屈居于二人的阴影下?
就算到时朝歌看到了他,那么朝歌看到的到底是他本人,还是他身上如同纪、祁二人一般的特质呢?
他是宁肯朝歌不爱他,也不要做谁的替代品。这是对这份感情的不尊重,也是对朝歌和他自己的不尊重。
所以,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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