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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芬格尔刚刚踏进自己的船舱就懵了,酒德麻衣穿着一身瑜加服,在落地窗前正把自己拧成一个别扭的麻花姿势,浑身上下没露几寸皮肤,可那胸那腿,艳风如刀。
曾经一起扛着大刀跟死侍群打过,酒德麻衣和芬格尔就不客气了,直接说从今天起我就住你这儿了,记得给我打饭,还有,给我盯死阿巴斯那家伙!
靠着言灵‘冥照’,她原本可以在船上随便行动,但因为有凯撒在,他不得不谨慎一点,用得上芬格尔这条狗。
乃至于后来又来了一个姑娘,冷俏冷俏的,从老板那知道对方身份后,简直吓死个人。
所以酒德麻衣就待在这房间里,能不出去就绝对不出去,完全是鹭鸶化身鸵鸟。
芬格尔对于跟美女同住一屋当然是很开心的,只不过这美女好像多看一眼都是被自己占了便宜,跟鬼似的时有时无,偶尔会被她吓到。
“阿巴斯今天什么表现。”酒德麻衣边吃边问。
“要说这狗贼啊,当真藏得很深,完全看不出有什么不对。自从救了那个小姑娘,他每天都会花点时间陪小姑娘,特别温柔,特别耐心,简直模范干爹!”芬格尔算是摸透了对方的脾性,说起来那叫一个生动,“凯撒也很相信他,倒是对我还挺怀疑的感觉。”
“那个小姑娘也有点奇怪,龙王级的言灵攻势,就她一个人活了下来。”酒德麻衣说:“有辣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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