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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我们长安区城管执法局外包人员首先他不具备执法的资格,那么,作为一个违法的执法者,他们殴打小商小贩的行为明显属于违法犯罪的范畴,这种范畴已经不是协商解决的范畴,而且他们多次伸手伸脚击打小商贩的腹部和胸部,已经对小商贩作出了严重的伤害行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有作为的行政机构,我们不能只寻求把事件的影响力降到最低,不能只寻求让新闻舆论不去报道此事,应该切切实实保护人群众的,尤其是现在这个特殊时期,疫情肆虐,经济形势严峻,人民群众心态焦虑,而恰恰现在又是一个十分开明的社会,人民群众维权意识非常强烈,维权手段更是多样化,维权的平台和媒体有很多,如果你只寻求压下舆论报道,防止冲上热搜,那么你往往会直接冲上热搜!
就算你没有冲上热搜,也会在网上引发足够的热度和足够的关注,而最终这样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一定会引起人民群众对于自身维权的忧虑!
因为,到那个时候人民群众会认为,我们南松市市府会为了防止舆论的批判而主动采取协商的方式去解决,最终的结果很难预料。
因为协商二字,代表了太多的东西,这里面就包括采取行政的手段甚至是威胁的手段要求小商贩不要发出属于他们自己的维权的声音,也有可能包括给予小商贩相应的赔偿来压下这样的声音。
但不管是哪种形式,最终事件过程中的受害者失去了维护自己正当权利的机会!
而社会也失去了了解事件真相的机会!
这将会导致人民群众心态的焦虑!
所以,我们市府这边所要求的舆论影响最小化和人民群众所期待的事情的真相是矛盾的!
因此我认为,城管打人事件不能协商,而是需要我们南松市市府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并给出事件的详细真相以及事件的处理结果,只有如此公平公正公开,才能让人民群众放心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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