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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宋哲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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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官禄 (8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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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业(副校长)正六品
国子博士正八品
国子监丞正八品
转运司:转运使、副使、判官(掌一路财赋、又兼管监察官司吏之事,南宋谓“漕司”)
提刑司:(提点刑狱公事,掌司法和刑狱南宋谓“宪司”)
提举常平司:(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务,南宋谓“仓司”)
提举学事司:(掌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南宋谓“监司”)
经略安抚司经略安抚使(南宋谓“帅司”)
府知府事(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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