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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皆大欢喜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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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看热闹的吃瓜群众,看来是怎么也没想到,这件事情会是如此收场,各自小声嘟囔了几句,就各自散去了,还喝酒的喝酒,还去寻欢作乐的仍然去寻欢作乐。

        我和吝啬鬼进了雅间之后,我对服务生说有好酒好菜尽管上,什么贵什么好吃上什么,说着还扔给了服务生一条蒜条金,看得吝啬鬼眼睛都直了,恨不得当即就把那条金子要回来,只不过那样实在是有损他的颜面,这才忍着肉疼作罢了。

        有了蒜条金开路,酒菜上的速度就是快,我和吝啬鬼刚胡乱聊了几句,酒菜已经上齐了。

        菜真是不错,不过酒就不那么令人满意了。听说这是美人鱼族内的特产酒,喝着有那么一丁点儿像是葡萄酒,却又带着浓烈的海腥味,我真的是喝不惯。就对着吝啬鬼说道:“哥哥,这酒你能喝的惯吗?我反正是喝不惯。”

        吝啬鬼吧唧了一下嘴,说道:“难得和兄弟一见投缘,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俗话说,不掏钱的酒就是最好的酒。”这厮说着,又美滋滋地喝了一杯。

        我笑了:“哥哥,此言差矣!不掏钱的酒也分好酒和不好的酒,如果能喝到好喝的酒,那为什么还要喝不好喝的酒呢?”

        我这一番话就像是绕口令似的,差一点儿就把我自己绕晕了,但是吝啬鬼毕竟是管钱的,脑子聪明着呢,很快就听懂了我话里话外的意思,很激动地说道:“这么说,兄弟身上带有好酒?”

        我这可不是胡乱说的,我身上还真的带有好酒,除了两箱茅台酒之外,还有一坛子猴儿酒。茅台酒是我在人界的时候买的,放进纳戒里备用。而猴儿酒却是我在五行山的时候,寅将军送给我的,满打满算只有一坛子。

        吝啬鬼虽然在黑绳城来说,算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但是说一句实话,并没有放在我的眼里。如果不是我急着找七巧玲珑手,需要他帮忙的话,我都懒得搭理这种人。所以说,更加珍贵的猴儿酒是不能送给他喝的,让他喝两瓶茅台酒就已经够意思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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