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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玛的,现在犯人也这么看人下菜碟吗?
本以为包俊才还要先提什么条件,比如改判之类的,没想到在见到周南后,他十分痛快的打开了记忆阀门。
“时间大概是在97年的时候,当时我在东山”
“有一天我外出工作时,碰巧看到一个女的,在人家门口把一个孩子给抱走了,是个男娃,两三岁大的样子。”
拐卖?
周南与董所对视了一眼,均有些意外,谁也没想到居然会是这么个线索。
董所质问,“当时怎么不报警?”
周南猜,“应该是怕被逮吧”
虽然具体干什么工作包俊才没说,但以其“履历”来看,大概率是从事盗窃行业。
如果包俊才所说为真,那么这将涉及一起分隔二十多年的儿童拐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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