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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若天仙又能怎样,不过是个大脚的半截美人而已。
原来符聆遇到孙婆子时已经十一了,虽容貌惊为天人,身姿也纤瘦窈窕,可母亲生前对其宠爱有嘉,舍不得给她缠足。
而十一岁的孩子骨架基本长成,再没法子补救,从此绝色便有了致命的缺陷。
于是就凭着这缺陷,符聆成功地长到十六岁还没被买走,保住了清白之身。
当世之人爱女子三寸莲足已到了病态的程度,文人雅士、富家子弟更甚。
这霍公子虽出身商贾之家却生得清冷贵气,谪仙一般的人儿,想必更加讲究。
所以符聆心下稍安,她有信心自己可以凭着有如护身符般的双脚,安然享受比普通丫鬟稍高的通房待遇,又不必履行屈辱不堪的通房职责。
她要筹谋的不是与另外四人争宠,而是如何赚得足够的银钱自赎自身,出去外面的广阔天地、过上自由自在的日子。
那四人能被选中服侍霍大公子,自都是善于察言观色、揣度人心的人精。
或多或少察觉符聆本身无意争宠,其外貌又有不招主子待见的明显劣势后,对她的态度倒多了几分真诚与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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