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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武者,就是上了品级,也就是当个镖师,做个护院的命,得了贵人赏识,或者在北地立下过军功,才能在县上当个捕快,捕头之类的谋生。
更多人,不是成了守城的兵丁,就是成了乡下的猎户,这种人王旭见的多了。
“六十两,长则三月,短则半月,我一定过来赎它。”
“五十两,不当就去下一家,保证你还会回来的。”
掌柜的兴致缺缺,那副样子不像在做生意,反而像是施舍一样。
带刀的汉子面红脖子粗,犹豫良久,还是带着熊皮袄走了。
“慢走,这里是南街廖记,回来还可以找我。”临走的时候,掌柜的目光带笑,那副眼神,分明再说你一定会回来的。
感觉到王旭目光中的错愕,跟他来的伙计小声道:“县里的当铺数十家,规矩,一直是一个规矩。交还皮袄的时候,掌柜的在袖口里面,会偷偷用指甲做个记号。这个汉子拿东西走了,去了其他当铺,那边的人往袖口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给出的价格不会超过四十五两。
汉子要是再不当,又走,下一家再看了,就给四十两。除非你真的可以不当,不然去的店铺越多,你这东西越不值钱,袖口上超过六道印子,东西人家干脆就不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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