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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降低民间高利贷对农民的压迫。
新政好不好,当然好了,对农民来说绝对是好的。
可惜,上有对策,下有政策。
这三条政策,有一条算一条,全都在侵犯士绅阶级的利益。
以前,青苗法没有出现之前,百姓买不起种子,就得跟当地的地主借钱。
这个钱还不上,只能拿自己的田产抵债,甚至有的地主会故意使坏,让你还不上钱,从而收走你的土地。
青苗法一出,乡绅的利益就被损害了。
另外两条,方田均税法,针对的是大地主,跟那些良田万顷的世家。
这些世家,乃是当地郡县的名门望族,家家都跟官府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或者本身就是官宦人家。
上面有人罩着,当然不会老实缴税,现代都有逃税漏税的,更何况是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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