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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斯拿着左轮枪,带着小弟从后面走上来,开口道:“杀了他!”
“骑警来了,骑警来了!”
卷毛刚要将铁刺捅下去,路口外便跑来了一个小女孩,口中高喊着骑警来了。
一听有骑警,按照安德斯本来的性格,绝对是要干完这一票再走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安德斯这一次显得特别慌张,听到骑警两次的时候,就联想到了自己还是小混混时,被骑在马上的骑警一棍打在后背上的那一幕。
那一棍可真疼,人力加上马力,一棍子从上抽下来,打的他三月没有下床,差点就死在了病床上。
一时间,安德斯仿佛又回到了曾经,回到了自己还是小混混的时候,对于骑警的恐惧全部激发了出来,怪叫道:“快跑,快跑!”
几个小混混面面相视,看着逃跑的安德斯,怎么也想不通心狠手辣的老大,为什么会被吓成这样。
要知道,骑警通常是两人一组行动,多数情况下只携带橡胶棍,身上连把左轮手枪都不一定有,他们有八个人外加一把左轮手枪,没理由会被两个骑警吓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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