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周五是李桐爷爷的寿辰,李桐请了假,专程来接马广信。
一见面,李桐就递给马广信一张CD,“我的专辑,上面有我的签名哦。”
马广信低头正看着,李桐又递上一个厚厚的牛皮信封和一份协议,说:“专辑里有你给我写的歌,公司担心以后产生纠纷,非要书面转让协议。这十万是公司给的转让费。”
翻看完协议,马广信心里直呼合同又黑又霸道。
三首歌,十万块钱就想买断?可笑至极!
这字绝对不能签!!!
反正专辑都制作好了,坐地起价能奈我何!
这不是给不给李桐面子的问题,这仅仅是交易,与李桐不相干。
马广信合上合同,为难地笑说:“这协议有点扯。版权转让三年五年还差不多,买断的话,这点钱就……”
李桐明白,收起合同说:“那我明天去公司跟他们说说。老马同志,买断的话,你能接受的数目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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