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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峰自那个看守所里出来,他的四哥李一谷就与侄儿可歌商量好,让一峰去他的基金公司上班。
前面说过,李可歌全权负责的厂子并入同行那家厂里后,生意上一直不景气。李可歌作为股东,辛勤的努力的工作,每天上班都在十个钟头以上,两年下来,却连他的工资都还有七八个月没付。
为此,李可歌只有另寻出路。
这些年来,李一峰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儿子李可歌比他这个做爹的强多了。
这是李一峰自己心里承认外,凡是认识这对父子的人都公认的。
因此讲,谢丽娜的厂子,名义上是谢丽娜的,实际上是李一峰的,而真正知道内情的,象上回说过的郑正德,他很清楚,一家三口,最终的实权还是在李可歌手里。
李一峰心甘情愿的听从儿子指挥。
但对外,当然要他出面。
李可歌见厂子合并两年后毫无起色,他宁愿让他爸李一峰在外闲荡,也决不让他陷入厂里。他自己也当即在一年后,暗中考公务员啊,考资质证书啊,收集,研究大公司的招聘信息。
终于,他找到一个比较适合他的大公司。在暗中实习了三个月后,大胆脱离自己的合并厂。让他女朋友做股东,并不去参与厂里生产,静观其变。他自己跳出陷阱,进入大公司,月工资已有一万四五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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