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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四章 赐死藩王 (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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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起来,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大明的各种宣慰司。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

        也就是说,宣慰司这玩意的级别界于省和州之间,主要掌管的就是军事,当然,也掌官民事。

        跟最开始设立这玩意的金国时期不同,大明没有多少宣慰司,主要都是设立在小数民族聚居地。

        也就是说,这玩意主要是高压性质的存在,属于拿着把刀子悬在小数民族的头上——老实点儿,老实点儿这刀子就不落下去,要不然的话,嘿嘿。

        但是吧,这还要考虑到大明的普世价值。

        跟后世的国外月亮比较圆不一样,此时的大明觉得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老子家里的月亮才是最圆的,别的都是渣渣——太阳和月亮都得围着大明转,大明之外皆蛮夷。

        蛮夷是什么?半兽人是也,属于比蹲在树上吃果子的猴子能强点儿,比大明百姓可就差的多了。

        至于那些宣慰司的小数民族,属于比汉人百姓差了那么一点儿,但是又比蛮子们强了许多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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