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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穷的要质押土地的老百姓,怎么可能还的起每年百分之十五的地价?
而一些百姓合作起来,拿着新出的法令,去找商人直接要地,不给钱,闹一揆,认为自己之前还利息已经还够了。
商人见到这个法令之后,也见到了百姓合伙要地的场面,索性宁可当地百姓饿死,也绝不借贷给农民半个子。
各藩都穷,贡赋使劲儿往上加,百姓更加没钱,无法度日,只能借钱。
商人不敢借,也不敢拿质押的土地,导致百姓索性扔了土地跑到城市求活,城市又没有那么多活可做,治安骤降。
土地扔了,农村凋敝,米价暴涨,各藩之前因为财政困难,都问商人借了不少钱。
趁着米价暴涨的机会,各藩正好还钱,否则米价低了更还不起,于是继续加贡赋以求在米价高峰期多收点贡米,折价还给商人。
贡赋越高,百姓越种不起地,又没处借贷,于是更多的人扔了土地往外跑……
原本想要保障小农经济的,结果适得其反,米价腾跃、土地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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