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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半年有两件喜事,一是段林安与裴元开始恋爱;二是姐姐被以前面店隔壁的水果店老板李毅良求婚,那人四十多岁离异无子,为人简单淳朴,早在千禧年左右就追求过我姐姐。她生病时,他还慷慨地借出了3万块钱。
我问姐姐怎么看,她说:“一开始我想,我这副身体总不能去拖累人家,但他实在真诚,三天两头往家跑,拒绝不了。”
“什么意思?你们要结婚?”
“不知道,先等等看吧。万一我身体恢复得不好,过几年又——”
“你胡说什么!”我打断她的话,“你现在身体健康得很,能做饭能下地,活到八十岁都不成问题!”
“小艾,你不懂。”
“我哪里不懂?他既然真心想跟你在一起那就答应他啊!”我替她着急,生怕错过一个能照顾她后半生的男人会遗憾可惜,同时也在想,如果他们在一起,那欠的钱是不是可以不用还了?我这边能少好多的压力。
在这件事情上,我是绝对自私的。我希望姐姐能有稳定的后半生,即使我不在她身边,她也能周全地生活,免去我的担心。但我忽略了一个问题:她做完手术已经没有了生育能力,不能给李毅良留下一儿半女。
这个问题始终是她心里的刺。即使她和李毅良来往多年,她也从没考虑过结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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