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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原主却意外的对画画十分热衷,学得很卖力,但基础太差,两年了也只学会了漫画,画的漫画也不温不火,连脚本都是她的同学在帮她写。
以上都是原主‘干啥啥不行’的写照,至于‘搞事第一名’真要说起来,那真的是罄竹难书啊,简要概括起来就是:
原主的父母在她走丢的那一年领养了一个女儿,这个人就是新媛,父母养了十多年都有感情了,自然不会放这个女儿走。原主就是嫉妒这个新媛,不但在家里处处排挤她,还常给她喝的水里加芒果粉,让新媛在男主面前喝了芒果水后过敏,长满脸痘痘。
她学会画漫画后就以自己的父亲为模板取材,给他画到耽.美漫画里当小受,被自己的父亲发现后,给她亲手撕掉,并且没收她的漫画工具还放出狠话,‘你要是再画耽.美漫画,老子给你手跺了!’。
她在学校追男主顾瑾风追得全校皆知,还把别的女生给顾瑾风的情书悄悄拿走,再转送给其他同学,甚至给老师,造成天大的误会。
为了和顾瑾风在一起,她跑去顾氏娱乐里做练习生想和顾瑾风一样,出道做明星,本来她是没这个资格的,顾瑾风的父母看在当年是自己的儿子把她弄丢的份上,想补尝她,才答应让她来做练习生。
但公司只是拿她当个摆设,不会真的让她出道的,她在公司里又常跟新媛不和,还不服管教,闹得同事们很不愉快,也只有顾瑾风说的话,她才会听,并且是言从计从。
总之,原主就是搞事不断,整出来的事多数都是父母替她擦屁股,久而久之,把家人所有的耐心都消磨光了,父母看到她都头疼。
新晚晚回过神来,看着教室里这些十七八岁的学生,不禁感伤起来,真好啊,十七岁还在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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