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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好,那我就签吧!’李春雷没有办法,只能是签了这个合同。因为他要是不签的话,他就无法得到王大发的五千万,他的公司也就经营不下去了。
公司是每天都须要烧钱的,要是没有股东的支持,任何公司不可能一直存在下去。对于股价制企业来说,只有不断的吸收到新的资金,才能让这个企业不断地做大做强。要是吸引不到资金的话,这个企业也就无法经营下去了。
对于李春雷来说,他是非常清楚这一点的。正因为这样,他才会把自己的公司给卖了。因为他要是不卖的话,他的公司就要完蛋了。
所以说,一个做企业的人,绝对不能有普通人的想法,一定要有超越普通人的想法才行。
李春雷非常无奈地在王大发给他的合同上面签了字。在李春雷眼里,他眼前的这一个合同就象是一个‘卖身契’一样。只要签了字,就等于是把自己给卖了。
王大发看李春雷签了字,高兴的非常不得了。毕竟,他已经拥有了李春雷的公司了。但这并不是让王大发高兴的关键所在。让王大发高兴的关键所在是他拥有了李春雷的公司,就等于是拥有了李芸了。这才是他高兴的关键所在。
就这样,王大发通过这种落井下石的手段,把李春雷的公司给收购了。他一下子就成了两个公司的董事长了。
而这一切,都是在李春雷的公司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完成的。就连李芸也蒙在了鼓里。就算李春雷的老婆都不知道,这里面的猫腻。她还想,李春雷只是又找了一个大股东呢!
李春雷也是决定把这事一直隐瞒下去。当然,李春雷必须在他老婆这里把他找大股东的事情说一下。虽然李春雷是把自己的公司给卖了。可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就连自己的老婆也没有说。
李春雷只是说,自己又找到了一个大股东。并且这人他们都认识,自然是王大发了。
当时李春雷是这么给老婆说这事的。他从王大发这里签了合同回到了自己家里后,就把这事告诉了他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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