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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云笙坐在他床边,怔怔地看了他很久,有一年多没见过他了,与上次分别时相比,陆盛变黑了不少,可也因此,入睡之后的他收敛了平日常带的笑意,轻抿的薄唇,削瘦的下颚弧线,斜长的眉峰,无一不显示出这个男人锐利与危险,这种俊美太过凌厉,他清醒时的笑容掩去了压迫性地锋芒,只会让毫无觉察的旁人认为他精致无害,也无怨那么多人前仆后继靠近他,只想占有他笑时的美色。
对于这种能吸引无数人的极致的奢靡艳色,裴云笙一直很有自知之明——保持距离。
万事万物向来喜爱以艳丽的美色来掩饰其皮囊下的危险,会吸引好奇的猎物为他们趋之若鹜,这个叫陆盛的男人对裴云笙来说,不亚于世间最极致的毒。
不过还好,裴云笙可以保持一直都处在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上,他是陆盛的朋友。
朋友是一个暧昧又安全的范围圈,在这个圈里,裴云笙有时候可以纵容自己,触碰一会儿这份奢靡的毒,就像此时此刻。
今夜或许有些危险,裴云笙怔怔地看了一会儿陆盛,他的心底有一个长久压抑的声音,陆盛不在他眼前的时候,他可以将这个声音压在心底浪潮中无限淹没,但是今夜陆盛就在距离他不到半米的床上,毫无觉察地入睡,这个声音又悄然无息地挣脱了舒服,在裴云笙的耳边连绵响起。
碰一下他吧,你不是期待他回来等了很久吗?只是短暂的触碰,陆盛永远不会知道,他醉了。
裴云笙总是清冷的目光逐渐暗下,他端正地坐在床边,仿佛自己是暗室等待已久的蹩脚小偷,面对着觊觎多时的名贵宝物,得小心翼翼地、轻如落羽地才能防止自己留下痕迹。
蛊惑地声音越发大了,裴云笙放纵它说服自己,他伸出手,因为濒临理智底线的期待,他常年握笔的手指甚至都微颤了数下,他的指尖碰了碰陆盛的手背,然后越发大胆的用自己的手掌轻轻地覆盖住,虚晃望去,两只手仿佛交叠相握。
多么胆小,即便被心中的声音说服,裴云笙都没有勇气触碰陆盛身上其他任何一处,在这个四下无人的空间里,陆盛因为醉酒沉沉入睡,哪怕他抚摸陆盛的眉眼脸侧都无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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