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沈尽尘用另一只手指着前面叼着飞盘的傻儿子,深邃的眼眸里全是笑意。
“啊?”
意外获得了一个大狗狗,洛玖表示有点惊慌。
“它其实不太亲人的,就连我妈也不能碰它。把它接过来的时候,我还在担心它会不会凶你。”
“这样吗?”完全看不出来啊。一副蠢萌蠢萌的样子,完全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啊。
“可能是你身上有种特别的……”
沈尽尘思考了一下,才又接着说,“一种十分令人舒服的亲和力。”
所以我才会在第一次见到你时,就抑制不住的产生好感。看见你时,总是忍不住将目光转移到你身上,就好像是一种本能,印刻在骨血里的那一种。
“那大毛这么喜欢我,你真的舍得送给我?”
沈尽尘很少情绪外露,所以根本就知道这个人到底喜欢什么。但这只金色的大狗狗好像对他来说是不同的,为什么舍得送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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