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简之恒谁知道我们辛辛苦苦帮他布置了半天,他也告白成功了,最后却一言不合就翻脸了!害得我们一群人连蛋糕都不好意思吃了,我认为他对我们这些朋友造成了伤害,应该赔偿我们精神损失费!
辩方……万事都有源头,刚才我们已经过,被告情绪失控,是因为初次面对原告的欺骗。要弥补精神损失,你们应该去找原告啊
简之恒你得没错!那我这样你听听有没有道理,被告是一个有着完全认知能力的行为人,他搞砸了告白仪式,这是他本人的行为,将这个过程面向世界直播的,是天宫门;由于他的举动感到义愤填膺,自发前来谴责的,是广大网友。也就是,对被告造成名誉权侵犯的源头,主要是他自己,是天宫门,是网友,而原告所做的,仅仅是让他的告白失利。
简之恒原告作为合法公民,她完全有自由选择恋情的权利。你刚才也了,被告当众告白,她事前并不知情,那就算直接拒绝对方告白,也是她的自由,不是吗?被告在计划告白之前,应该就会做好成功和失败两种准备吧,他是不会勉强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孩交往的,毕竟他在你口中,可是一个“善良,体贴”的人啊。
简之恒所以,如果你想替你的当事人追讨名誉权损失费,我建议你们,直接连着天宫门和广大网友一起告。
辩方……
简之恒还有,你刚才,你的当事人在pk台上殴打原告,是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做出了完全正当的行为,是吗?
简之恒既然行为正当,我用你的问题来问你,你要怎么证明他当时的情绪已经失控?他到底是失控打人,还是合理打人,你总得选一个,不能两边都占着吧?
简之恒那或者我们就先假设,被告即使在情绪失控的状态下,仍然会记得天宫门的规矩好了。那么既然你给出他的失控理由,仅仅是被原告退回了礼物,就连这样的一件小事都会令他情绪失控,是否代表他有着明显的性格缺陷,也许在相处过程中,曾经给原告方带来过更多的伤害,而原告抱着宽宏大量的态度,没有逐一指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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